特別自願性供款

特別自願性供款

 

強積金的供款可分為三類:

1. 強制性供款
2. 自願性供款
3. 特別自願性供款

 

 

強制性供款

 

強制性供款是法例強制規定僱主及僱員各自供款5%月薪,但供款有上限、低收入人士及初入職頭一個月有免供安排,詳情見積金局網頁

 

 

自願性供款

 

自願性供款亦是按月薪供款,但不是強制的,僱主及僱員的供款可以不是5%,而當中亦可以有特別條款,僱員供款是由僱主於月薪扣除。公司推行自願性供款一般取代舊有公積金,或提供多個選擇給僱員。例如2000年之後入職的公務員,舊的長俸制已被新的公積金(其實即是強積金的強制性供款+自願性供款)所取代。

 

於自願性供款內,大致上僱主供款的比例會比僱員供款的多。例如好像入職35年以上的公務員,政府會供25%,比起只有5%的強制性供款要多,公務員不用供自願性部分。有些公司會像政府一樣按入職年期增加供款比例,又或者先供一個較高的比例(例如10%),然後視乎僱員的入職年期,才逐年將供款權益歸屬撥歸於僱員名下。

 

自願性供款各施各法,最清楚的肯定是公司人事部。

 

自願性供款算是公司福利,唔攞就笨,除非你個個月出糧需要僱員自願性供款的那部分救命,否則如果公司有自願性供款,僱員大多選用。

 

筆者觀察近年的強積金供款情況,於2017年第三季的供款,強制性有138億元,自願性有26億元。假設單一僱員的自願性供款是其強制性的兩倍,估算出有8%至10%的打工仔是有進行自願性供款。另外,自2009年第三季有記錄以來,自願性供款平穩地佔總供款的13%至15%,而且供款金額按年上升10%。這批進行自願性供款的人士,十分有需要管理一下自己的強積金。

 

 

 

 

特別自願性供款

 

特別自願性供款則與僱主無關,是僱員自己與任一強積金計劃的關係,所以特別自願性供款的強積金計劃,可以與自己公司所選用強制性供款的強積金計劃不同。

 

《積金大反擊》第149頁討論額外儲蓄投資是不應該使用強積金(特別)自願性供款,原因是分散投資,退休儲蓄不應該放於單一強積金投資(即使分開不同計劃)。

 

不過如果你的額外儲蓄投資全部皆是港股,反而強積金只佔很少部分的話,那麼從分散投資角度來說,可考慮一下分散去亞洲股、歐洲股、美股、環球股票,與及債券。要投資於這些類別,ETF、共同基金及強積金都有提供,考慮時不外乎同類基金的回報及收費。

 

ETF的收費低、選擇多,是額外儲蓄投資的主力。但以ETF作為額外儲蓄時,投資管理及策略不宜太多買賣次數。一般銀行及大證券行的一買一賣的收費可能已達0.5%,一年做兩次以上的買賣,費用已多於強積金基金的收費,所以50/50策略未必適用於ETF及炒股。《積金大反擊》第102頁就是運用「價值平均策略」去配合ETF,一年只作一次買賣。

 

《積金大反擊》第149頁亦有討論共同基金,共同基金一般以主動式管理,收費會比一般以被動式管理的ETF為高,甚至高過強積金。共同基金的選擇比強積金要多,因為強積金成份基金的監管及審批較保守,例如想投資於低評級的高息債券,暫時只能運用共同基金或ETF。

 

如果採用強積金的特別自願性供款作為額外儲蓄投資,有以下主要的正反考慮:

 

正面:早買早回報。強積金的特別自願性供款有一項最大優勢,就是每期供款金額低,有些計劃可以低至$100(見此),讓低額的儲蓄人士可以立即投資,不用好像ETF及共同基金要儲起幾個月才能足夠投資一次。

 

反面:如果你連正常強制性供款下的強積金都不懂得處理,那就別談特別自願性供款。況且,如果強積金已經佔了退休儲蓄投資的大部分比例,額外儲蓄投資便應分散於其他投資物,例如參考《積金大反擊》第107頁的比例分配。

 

所以,特別自願性供款於退休資產管理的定位是:積少成多、流動性高,如果用交通工具做比喻:樓房及儲蓄保險是巴士地鐵,股票及基金是的士小巴,而強積金特別自願性供款可算是單車,靈活度高,容易變現、加減及轉換。

 

 

 

延伸閱讀:

http://www.mpfexpress.com/zh-HK/MPFComparisons/Services/SV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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