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積金都有外判

強積金都有外判

 

強積金的搞手(保薦人/營辦人/Sponsor)可以分為三大類:銀行、保險公司、基金公司,由於銀行及保險公司未必有投資團隊去自行就成份基金進行投資管理,而且初期強積金成份基金淨值少,基金收費未必夠養一隊投資團隊,所以將投資「外判」。

 

實際外判操作就是選擇一隻(或以上)的第三者基金,這些第三者基金必須是核准滙集投資基金或核准緊貼指數集體投資計劃之內。第三者基金亦可能是其他強積金計劃下的成份基金。

 

常見的第三者基金,是富達、RCM、施羅德、景順等基金公司旗下的基金,強積金成立的初期,核准滙集投資基金或核准緊貼指數集體投資計劃的選擇不多,所以當有基金公司旗下的成份基金被認可成為核准滙集投資基金,其他強積金計劃都「外判」給這些第三者基金。尤其是混合資產基金,要養一隊又懂股票又懂債券的投資團隊,倒不如外判出去。

 

所以,不同強積金計劃下基金,都可能是投資於同一第三者基金。最典型的例子,是中銀保誠、銀聯、渣打、宏利、中國人壽、友邦及富達的增長基金,同樣都是投資於「富達環球投資基金-增長基金」。

 

可想而知,強積金計劃雖然眾多,但實際所投資的基金,來來去去都是由幾間基金公司所管理,外表不同,但內裏一樣。

 

分辨「外判」與否,可以查閱基金便覽,或者強積金計劃書,亦可用積金快線 http://www.mpfexpress.com/zh-HK/MPFComparisons/Performance 的圖表,如下圖。幾點聚集一起的,通常都是「外判」給同一第三者基金。例如圖中點2,4,5,6,23,不同強積金計劃都是投資於Allianz(即RCM)的基金,所以回報及波幅都相近。

隨着強積金淨值的增加,強積金的成份基金其實可以有足夠資金,去成立獨立投資團隊,自行進行直接投資管理,令打工仔有真正的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