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強積金算帳
新約聖經馬太福音第二十五章第十四節起有以下記載:
25:14「天國又好比一個人要往外國去,就叫了僕人來,把他的家業交給他們,
25:15 按著各人的才幹給他們銀子:一個給了五千,一個給了二千,一個給了一千,就往外國去了。
25:16 那領五千的隨即拿去做買賣,另外賺了五千。
25:17 那領二千的也照樣另賺了二千。
25:18 但那領一千的去掘開地,把主人的銀子埋藏了。
25:19 過了許久,那些僕人的主人來了,和他們算帳。
25:20 那領五千銀子的又帶著那另外的五千來,說:『主啊,你交給我五千銀子。請看,我又賺了五千。』
25:21 主人說:『好,你這又良善又忠心的僕人,你在不多的事上有忠心,我要把許多事派你管理;可以進來享受你主人的快樂。』
25:22 那領二千的也來,說:『主啊,你交給我二千銀子。請看,我又賺了二千。』
25:23 主人說:『好,你這又良善又忠心的僕人,你在不多的事上有忠心,我要把許多事派你管理;可以進來享受你主人的快樂。』
25:24 那領一千的也來,說:『主啊,我知道你是忍心的人,沒有種的地方要收割,沒有散的地方要聚斂,
25:25 我就害怕,去把你的一千銀子埋藏在地裏。請看,你的原銀子在這裏。』
25:26 主人回答說:『你這又惡又懶的僕人,你既知道我沒有種的地方要收割,沒有散的地方要聚斂,
25:27 就當把我的銀子放給兌換銀錢的人,到我來的時候,可以連本帶利收回。
25:28 奪過他這一千來,給那有一萬的。
25:29 因為凡有的,還要加給他,叫他有餘;沒有的,連他所有的也要奪過來。
25:30 把這無用的僕人丟在外面黑暗裏;在那裏必要哀哭切齒了。』」
在強積金的信託制度之中,供款人就是主人的角色,受託人、投資經理及營辦人就是那些僕人們,作為主人的你,要定期和僕人們算帳,分辦誰是又良善又忠心,誰是又惡又懶,然後將家業交給又良善又忠心的僕人。
要同強積金算帳,是要定期檢視一下回報及波幅,與歷史數字對比一下,看看回報及波幅有沒有走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