積金新聞#1-渣打欠合資格投資經理長達9年

積金新聞#1-渣打欠合資格投資經理長達9年

 

【執法】欠合資格強積金經理坐鎮 渣打投資被罰300萬元

證監會 蘋果 東方 Yahoo! Now

 

銀行違規被監管機構罰錢,近年都時有所聞,不是大新聞;但強積金投資經理違規被監管機構罰錢,就比較少有。

 

每一個強積金計劃都有三個重要角色:營辦人、受託人及投資經理,各人職能如下:

 

  1. 營辦人-強積金計劃搞手
  2. 信託人/ 管理人/ 保管人-處理保管強積金資金及行政
  3. 投資人-管理基金投資買賣

 

於渣打營辦的兩個強積金計劃(即「渣打強積金計劃 – 基本 」及「渣打強積金計劃 – 全面」),渣打的角色有兩個,分別是營辦人及部份成分基金的投資經理,而受託人的角色是加皇。渣打的兩個強積金計劃於2015年下半年賣給宏利,兩個強積金計劃亦於2016年下半年轉了計劃名稱。這新聞主要涉及渣打於2000年10月至2015年7月作為投資經理的不合規事宜。

 

渣打衰乜?事緣渣打作為部份成分基金的投資經理,於2000年10月至2015年7月,沒有確保有至少兩名關鍵人員具備最少5年管理退休基金或公眾基金的投資經驗,接近十五年期間,有超過9年只有一名具備足夠投資經驗的關鍵人員,更甚者,於2013年9月至2015年7月,連一名具備足夠投資經驗的關鍵人員都沒有。

 

這些「上名」的關鍵人員,很多時都可能只是掛名,另外亦身兼數職。渣打連掛名的關鍵人員也欠奉,都幾過份!

 

強積金的監管有兩大機構:積金局證監會,此渣打事件只見證監會出手調查處罰,積金局完全失蹤!

 

2000年10月是強積金最初成立的時期,可以說渣打所管理的成分基金是自成立起到賣盤都沒有足夠投資經驗的人去管理,如果你係渣打強積金的成員,供款俾沒有足夠投資經驗的人去管理,仲養左呢啲人接近十五年,都幾無奈。

 

渣打沒有盡責做好投資管理的6個成份基金,就是「渣打強積金計劃 – 基本 」的全部成份基金,而「渣打強積金計劃 – 全面」亦有這6個成份基金。

 

從時間上推敲,可能是2015年下半年賣盤給宏利時,於儘職審查(Due Diligence)期間被人揭發出來。渣打作為營辦人及投資經理,是失察或明知故犯,就只有他自己知,但十五年來,積金局、證監會及受託人加皇都完全沒有察覺,可見強積金的監察制度於過去十五年間積存了不少問題,此渣打失職事件可能只是冰山一角。

 

此事還有一眾疑問如下:

 

  • 渣打這跨國銀行集團竟然連兩個具備最少5年管理退休基金或公眾基金的投資經驗的關鍵人員也沒有!?

 

  • 受託人加皇竟然多年完全沒有發現渣打沒有足夠的關鍵人員!?

 

  • 2000年尾開始強積金計劃時,積金局及證監會為何可以核准沒有足夠的關鍵人員的渣打去作為投資經理!?

 

  • 這15年來,因缺乏具投資經驗的關鍵人員,引致計劃成員所失去的應有收益,或者承受了不必要的額外損失,應該由誰負責??

 

 

渣打賣盤給宏利(見此)之後已經成為強積金歷史,但加皇仍是3個強積金計劃的受託人(見此),積金局及證監會的監管又如何何落實到位?

 

所以MPF 一定要DIY (Do It Yourself),不要假手於人。

 

 

 

附加資料: 渣打作為投資經理所管理的基金如下:渣打增長基金渣打平衡基金渣打穩定基金渣打債券基金渣打強積金保守基金渣打在職平均回報保證基金 在這些核准匯集投資基金及子基金名稱之後加上「全面」或「基本」,就是渣打營辦的兩個強積金計劃之內的成分基金。 成分基金很多時只是一個殼,內裡包含一個或以上的核准匯集投資基金緊貼指數集體投資計劃 核准匯集投資基金有些會以傘子基金(Umbrella Fund)模式運作,傘子基金旗下有一些附屬基金(Sub-Fund),以上述渣打(現宏利)的例子,Standard Chartered Asset Allocation Fund (現稱宏利資產分佈基金)是傘子基金,而渣打增長基金、渣打平衡基金、渣打穩定基金、渣打債券基金、渣打強積金保守基金則為傘子附屬基金(見此)。 這些身為「核准匯集投資基金」的「傘子附屬基金」,會由一個成份基金包含住,好像渣打增長基金是「傘子附屬基金」,便由「渣打強積金計劃 – 全面」下內的成份基金「渣打增長基金 – 全面 」所包含;同時又是「渣打強積金計劃 – 基本 」內的成份基金「渣打增長基金 – 基本」所包含。 簡單來說是一雞兩味,同一傘子附屬基金,可以服待多個強積金計劃內的成份基金,只是各成份基金的收費開支有所不同,詳見《積金大反擊》第13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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