積金新聞#19 –強積金受託人管治文化

積金新聞#19 –強積金受託人管治文化

 

先見前文

 

積金局於10月中舉辦了一個強積金受託人管治文化工作坊(見此),目的明顯是希望提升一眾強積金受託人的管治文化

 

按新聞稿內容提及,工作坊討論及分享了管治框架、風險管理及制衡機制等事項。

 

受託人的責任其實十分多,否則不用這麼多規管,新聞稿特別指出:「受託人的董事局成員負責帶領旗下職員。董事局成員必須不時向管理層作出查問,提出建議及時刻監察他們的運作。他們須具備專業知識及策略性的願景。同時,董事局成員亦須恪守誠信、公正不阿,以履行對客戶的受信責任」。倒轉移來看這些事宜便是現今受託人做的不好的地方。

 

受託人做得好的方面:「受託人有不少良好管治的做法,包括設有機制監察基金表現,並就表現差的基金作出跟進;定期檢討基金開支比率,並主動擬定計劃以提高成本效益。」

 
受託人做得差的方面:「查訪時亦發現一些有待改善的地方,受託人亦因應積金局的建議採取了措施,包括設立更有效的機制監察外判金融服務提供者(例如基金經理、計劃管理人)、制定計劃提升基金的表現及促使收費向下調。」

 

 

除了靠監管機構及受託人本身,其實傳媒及計劃成員亦應參與其中因應受託機構的管治方面,世界各地都有很多經驗,例如針對一些慈善性質的受託機構,或者上市公司董事會,其管治的要求及模式都有相類似的要求。

 

以下是筆者想出的一些關鍵詞,都是圍繞顯性對外的報告及審核,以加強受託人對外的透明度(transparency)及問責性(accountability)。

 

計劃,架構,章程

人員,資格,行為

工作,合規,合章

記錄,報告,收費

審核,公報,大會

 

 

作為計劃成員,最想知道的都是受託人有冇做嘢同埋做左啲乜嘢,所以年度報告及年度會員大會應該是較為需要,但現時似乎年度報告及年度會員大會兩者皆十分缺乏。

 

年度報告方面,相信大部份受託人都有製作,以應付監管機構,但這些年度報告絕少公開結計劃成員查閱。

 

 

 

 

富達是為數極少有公開年度報告的強積金計劃(見 1  2),另有安聯亦有公開(見下面延伸閱讀),連經常標榜自己做很多受託服務的BCT銀聯,於其網站亦找不到任何關於年度報告的資料。

 

富達所公開的年度報告當中(見 1  2),有些內容很有參考價值。先有簡短概述(executive summary),然後是投資經理人報告、投資報告、獨立核數師報告、計劃及成份基金的財務報表及收費明細,又有核數師及有受託人公司董事簽名,體現了上述透明度(transparency)及問責性(accountability)關鍵詞的實際內容,如果再加上一年一次計劃成員大會,已經是頗佳的最好做法(best practice)。

 

 

 

 

 年度會員大會方面,亦是除講座之外的溝通渠道,連同旗下基金經王出來面對一下計劃成員,問一下責,應該對受託人管治有警醒作用。

 

 

 

 

延伸資料:

 

安聯強積金的年度報告

 

http://www.mpfa.org.hk/tch/information_centre/press_releases/7590_record.jsp

 

企業及機構管治:

 

https://www.charitygovernancecode.org/en

 

http://en-rules.hkex.com.hk/en/display/display_main.html?rbid=4476&element_id=3828

 

https://www.elegislation.gov.hk/hk/cap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