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理財#8 – 強積金及年金扣稅

退休理財#8 – 強積金及年金扣稅

 

 

續上文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於2018年12月5日向立法會提出強積金法例修訂(見此),該修訂主要加入強積金自願性供款及延期年金的扣稅安排。

 

由於傳媒的報導(見 1  2)未必能掌握政策的全部,直接閱讀政府遞交給立法會的文件更好,文件節錄如下:

 

 

第8段:

 

“保存規定”…即只可在65歲退休時或基於法例容許的理由5提取供款。

 

 

第9段:

 

為達到鼓勵市民為退休生活作額外儲蓄的目標,享有稅務扣除的強積金自願性供款須受“保存規定”所規限

 

同時,我們不希望一些選擇享有更大彈性的計劃成員因為“保存規定”而不作自願性供款。……計劃成員可選擇繼續作出自願性供款,無須受“保存規定”所規限,惟有關自願性供款不會享有稅務扣除。

 

計劃成員如希望在薪俸稅及個人入息課稅下享有稅務扣除,須把自願性供款另行存放於新開設的“可扣稅自願性供款帳戶”。現時強積金強制性供款的所有“保存規定”,會適用於“可扣稅自願性供款帳戶”內的累算權益。

 

但根據 “可扣稅自願 性供款”方案, 計劃成員可自行選擇在任何一個強積金計劃開立 “可扣稅自願性供款帳戶 ”

 

 

第10段:

 

屬強積金制度實施前成立並獲豁免的職業退休計劃…..成員,也可自行選擇在任何一個強積金受託人開立強積金計劃的“可扣稅自願性供款帳戶”,以作出強積金可扣稅自願性供款並享有建議的稅務扣除。

 

 

 

第11段:

 

我們建議,延期年金產品……的保費方合資格在薪俸稅及個人入息課稅下享有稅務扣除。…..我們擬訂立以下資格條件:

 

(a)最低保費總額為18萬元,供款期最少五年。

 

(b)最短年金期為十年。

 

(c)年屆50歲或以上人士可提取年金。

 

(d)披露規定

 

三項主要披露規定包括:

 

  • 產品的內部回報率須在合資格年金產品的銷售說明書及與持有人的相關通訊內清楚註明。內部回報率是有用的衡量標準,可供客戶評估和比較合資格產品後才作出知情的購買決定;
  • 須清楚公布保證年金額和浮動年金額(如適用的話),而保證年金額不應少於預計年金總額的70%;以及
  • 附加保障(例如危疾保障、住院現金等)的保費須與合資格年金的保費清楚分開。該等附加保障的保費不可扣稅。

 

 

第13及14段:

 

我們原來建議,稅務扣除額上限為每年36,000元。這是強積金可扣稅自願性供款和延期年金保費合計可享的最高扣除總額

 

我們認為有理據把上限由36,000元提高至60,000元,以將稅務扣除的適用範圍擴大至涵蓋納稅人為配偶而繳付的延期年金保費

 

 

第15及16段:

 

我們建議無論是夫婦作為聯名年金領取人,抑或是納稅人或其配偶作為單一年金領取人,該納稅人均可就有關的延期年金保費申請稅務扣除

 

我們建議容許須繳稅的夫婦之間分配延期年金保費的稅務扣除,以申請合共120,000元的扣除總額,前提是每名納稅人所申請的扣除額不超過個人上限(即60,000元)。

 

 


 

 

如果大家只睇傳媒的資料,將焦點只放於強積金自願性供款的扣稅,那便看不到全部。筆者認為是次修訂的重點是延期年金保費扣稅

 

先講強積金自願性供款的扣稅,以往自願性供款的提取是沒有65歲才能提取的限制(即是沒有“保存規定”),自願性供款的限制大多是如何100%拿走僱主自願性供款的部分,通常涉及僱員的工作年期及表現。現在政府於「不可扣稅的自願性供款」之外,增加一個「可扣稅的自願性供款」,但此「可扣稅的自願性供款」要像「強制性供款」一樣,受“保存規定” 限制於65歲才能提取。

 

有沒着數?或者點先有着數?

 

強積金來說,筆者認為以下的人士會有着數

 

  1. 除了僱員因工作而出現的自願性供款以外,還有另外因有閒錢而作出的自願性供款,而且肯定65歲前不提取
  2. 接近65歲,有筆錢打算退休後才用,又能打理強積金投資的;
  3. 如果現時的自願性供款可以轉為“可扣稅自願性供款帳戶”,同時肯定至65歲前不提取。

 

 

強積金來說,筆者認為以下的人士不會有着數

 

  1. 不用交稅的;
  2. 不肯定至65歲前不提取自願性供款的;
  3. 不懂管理強積金投資的。

 

此自願性供款扣稅的政策,最大害處是鎖死金錢到65歲對後生的人士來說是十分不可取年輕人大多交稅不多,無謂為了節省少少稅款而將金錢鎖死幾十年,人出豉油你出雞,因小失大。

 

最大受益者應該是接近65歲人士,大概55至65歲人士都可以考慮,如果用盡自願性供款的扣稅額,扣稅所慳的5%至15%(視乎薪俸稅及個人入息稅率)可視為自願性供款的當年回報,每年可能慳返一萬幾千(見下表),而供款可選擇投資於保守基金或保證基金(尤其高息保證基金),降低風險之餘,當作儲幾年銀行定期。

 

扣稅所慳的5%至15%加上保守基金或保證基金的回報,是接近65歲人士的頗佳投資選擇。

 

 

取自立法會參考資料摘要-檔號: INS/2/18C-《 2018年稅務及強積金計劃法例 (關於年金保費及強積金自願性供款的稅務扣除 )(修訂)條例草案》

 


 

年金來說,筆者認為以下的人士會有着數

 

  1. 一早已經買了合資格延期年金的;

 

注意只有合資格延期年金的保費才能扣稅但政府年金是即期年金,不能扣稅。即期年金是即買即收錢,延期年金要滿足第11段的條件,才能扣稅。

第11段的資格條件:

(a)最低保費總額為18萬元,供款期最少五年。

(b)最短年金期為十年。

(c)年屆50歲或以上人士可提取年金。

(d)披露規定(如內部回報率,保證金額比例)

 

 

  1. 正考慮買延期年金的;

 

注意你考慮買的延期年金是否滿足上述第11段的條件,據聞2019年4月前保監局會有一份合資格延期年金的名單,到時再買都未遲。

 

 

  1. 正考慮買年金,但未決定是政府即期年金,抑或私營延期年金。

 

政府即期年金的IRR(內部回報率)一般高於各私營年金(見前文),之前政府年金宣傳不足及媒體冷對待,又可能是政府年金公司因為冇肉食唔想做放軟手腳,加上銀行保險的年金推銷員以不保證的預期回報推高私營年金的預期IRR,甚至以一個總回報蒙混過關,令無知人士覺得政府即期年金的回報差過私營年金。

 

但是,如果私營延期年金可以扣稅,變相保費打折,扣稅所慳的5%至15%,可以直接推高私營延期年金的實際IRR。如果計入5%扣稅所慳的保費,實際IRR可推高0.2%以上;如果扣稅慳15%,實際IRR可推高0.6%以上

 

當新法例要求合扣稅資格的私營延期年金要列出IRR,可以更實際地知道扣稅後推高幾多IRR,某些私營年金的IRR有機會能與政府年金一拼。

 

 

 

年金來說,筆者認為以下的人士不會有着數

 

  1. 已買了政府年金的(錢都畀晒);
  2. 已買了私營即期年金的(錢都畀晒);
  3. 已買了不符合資格的私營延期年金(看看銀行保險公司會否作出計劃修訂);
  4. 將於強積金自願性供款用盡扣稅額的(如果伴侶沒有自願性供款,看看幫伴侶買年金有否多些扣稅額度)

 


 

總結:

 

可扣稅的自願性供款只適合臨近退休人士;年輕人的供款被鎖死幾十年完全不值得,弊多於利。

 

打算買年金的,已經預期保費被鎖死,可以比較政府年金及可扣稅的合資格延期年金。合資格延期年金的扣稅可當作保費折扣,實際IRR會有所提升,選擇時亦要考慮其他因素,見此,如果想控制每年年金保費於$60000樓下,可能要找一些10至20年付款期的年金,或者拆開一份給另一半,有些年金可以有兩位或以上的受益人,但派息可能會減少。

 

 

香港個人退休理財會因為是次扣稅而開始愈趨複雜,可是找一位稅務會計師計這少少數目太過奢侈,但保險及強積金代理人又通常處理不到稅務問題,唯有由各位自行計算利弊。

 

 

 

Image from imoney.m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