積金新聞#50 – 又少一個強積金計劃:永明集成信託計劃

積金新聞#50 – 又少一個強積金計劃:永明集成信託計劃

 

永明於2023年除了新增了一些ESG 元素於永明彩虹計劃之外,還準備於2023年8月30日永明集成信託計劃取併入永明彩虹強積金計劃

 

以往強積金都有類似的同系計劃合併, 不過是次的永明合併,筆者認為是同類計劃合併當中做法較差的,而新舊計劃成員亦未有什麼得益。

 

永明有兩份文件說明合併內容( ),簡單來說是將永明集成現有13隻成份基金的資產,轉入永明彩虹的17隻成份基金當中的11隻成份基金之內,見下表:

 

 

 

 

舊永明集成成員的基金類別選擇減少

 

上圖顯示了永明集成及永明彩虹的基金資產轉移,重點要留心這些資產不是一去一,而有些是二合一,例如永明集成的保證投資組合與及保守基金,這兩隻基金是二合一去永明彩虹的保守基金,主要是因為永明彩虹計劃本身是沒有保證基金。

 

另外,永明集成的均衡投資組合與及增長投資組合是二合一去永明彩虹的增長基金,原因是永明彩虹計劃本身是沒有80%—100%股票比例的混合資產基金。

 

可見,其實是次計劃合併是握殺了舊永明集成計劃的基金選擇,以往有保證基金及高股票比例的混合資產基金可選,但合併到永明彩虹之後就再於沒有這些選擇。筆者不明白永明集成計劃的董事會為何認為這安排是對永明集成計劃的成員較好?筆者亦不明白積金局為何會批准這樣的安排?積金局不是一直提倡多基金選擇的嗎?

 

其實有很多較好的做法,好像匯豐(恒生)宏利以往進行計劃合併時,如果新計劃的基金未有覆蓋舊計劃的時候,是會於新計劃加入新的成份基金(見此),以一去一無縫銜接所有基金,這做法不但對舊計劃成員有一去一的資產保障,同時亦可令新計劃成員有更多的基金選擇。筆者不明白為何永明及積金局會在這事情不跟隨過往的best practice,損害永明集成計劃成員的利益。

 

再深入一點,將永明集成的人民幣及港幣元息轉入永明彩虹的港元債券不是太理想,雖然兩者都是債券定位,但更好應是轉去明彩虹的永明強積金人民幣及港元基金這隻貨幣市場基金。

 

還有永明集成的國際投資組合轉入永明彩虹的行業股票基金又不是太理想,一隻是地域一隻是行業,反而新的環球低碳指數基金會更合適。

 

永明彩虹的17隻成份基金是數量上優於永明集成,但基金類別上永明集成佔優,在永明彩虹沒有新增基金的情況下,永明集成成員於永明彩虹的基金類別選擇明顯減少

 


 

舊永明集成成員的基金回報表現可能更差

 

將13隻永明集成的基金2022年回報對比同期11隻永明彩虹的基金回報:

 

乙類/B類 永明集成 永明彩虹
香港股票 -17.79% -15.14%
亞洲股票 -22.52% -21.90%
國際股票 -18.23% -20.09%
增長 -17.49% -20.20%
均衡 -16.35% -20.20%
平穩增長 -16.54% -18.53%
資本平穩 -15.53% -16.95%
核心累積 -14.99% -14.87%
65歲後 -14.50% -14.50%
人民幣及港元定息 -4.35% -9.36%
環球定息 -17.03% -13.53%
保守 0.09% 0.39%
保證 -7.85%* (如果滿足保證條款, 回報為0%) 0.39%

取自積金局基金平台

 

 

13隻永明集成的基金有6隻於2022年回報比同期永明彩虹的基金較好,蝕少1%以上; 但其餘7隻基金的回報,比起永明彩虹的基金相差不多。

 

如果留意資產總值,合併前永明集成的增長+均衡是計劃內資產總值最高,於2022年比永明彩虹的增長基金蝕少2%以上。其他平穩增長及資本平穩基金的表現都比一去一永明彩虹的基金更好。

 

由於永明集成的計劃成員現時的資產有近45%配置於混合資產基金類別 ,如果合併去永明彩虹之後,因為永明彩虹的混合資產基金回報較差,令舊永明集成計劃成員的回報可能出現新不如舊。同樣,永明集成計劃的董事會為何認為這合併安排是對永明集成計劃的成員較好?

 

 


 

舊永明集成成員的收費不減反增?

 

永明宣稱 : 計劃參與者會被收取相同或更低的基金管理費。

 

大家仔細看看新舊收費對比表:

 

 

上表有三欄: 一是永明集成重組前基金管理費, 二是永明集成重組後基金管理費, 三是永明彩虹現行收費。

 

現時永明集成將計劃成員分為兩類 : 一類成員只能持有較高收費的普通類別基金, 而另一的類成員只能持有較低收費的B(乙)類別基金,將這兩類成員合併去永明彩虹的B類,因為永明彩虹現時亦有AB兩類成員,而永明彩虹B類收費較低,故此,永明集成普通類別成員會有較多的收費扣減,不過永明集成B(乙)類成員就未必有此好處。

 

筆者於前文提及「基金管理費」不是唯一的收費, 按積金局的「強積金投資基金披露守則」,以「基金開支比率」去計算及較收費高低是較為統一。

 

「基金開支比率」(FER)=「收費」(永明稱之為「基金管理費」)+「開支」

 

 

筆者於積金局的強積金基金平台搜集了「基金開支比率」(FER)如下 (截至2023年6月 ):

 

永明強積金集成信託計劃 最近期基金開支比率 FER (%)  永明彩虹強積金計劃 最近期基金開支比率 FER (%) 
施羅德強積金香港投資組合 – 乙類單位 1.48 永明強積金香港股票基金 – B類 1.58
施羅德強積金亞洲投資組合 – 乙類單位 1.52 永明強積金亞洲股票基金 – B類 1.72
施羅德強積金國際投資組合 – 乙類單位 1.54 永明強積金行業股票基金 – B類 1.58
施羅德強積金增長投資組合 – 乙類單位 1.55 永明強積金增長基金 – B類 1.61
施羅德強積金均衡投資組合 – 乙類單位 1.53 永明強積金增長基金 – B類 1.61
施羅德強積金平穩增長投資組合 – 乙類單位 1.53 永明強積金均衡基金 – B類 1.60
施羅德強積金資本平穩投資組合 – 乙類單位 1.56 永明強積金平穩基金 – B類 1.59
施羅德強積金核心累積基金 0.87 永明強積金核心累積基金 0.78
施羅德強積金65歲後基金 0.86 永明強積金65歲後基金 0.77
施羅德強積金環球定息投資組合 – 乙類單位 0.91 永明強積金環球債券基金 – B類 1.60
施羅德強積金人民幣及港元定息投資組合 – 乙類單位 1.48 永明強積金港元債券基金 – B類 1.62
施羅德強積金保守投資組合 – 乙類單位 0.52 永明強積金保守基金 – B類 0.39
施羅德強積金本金保證投資組合 – 乙類單位 1.73 永明強積金保守基金 – B類 0.39

 

按上表,永明彩虹於股票,債券及混合資產基金類別的 FER 大幅高於永明集成。合併後永明彩虹真的大幅下降收費?

 

現時只有永明集成的人民幣及港元定息投資組合這一隻基金於合併後有一年的管理費回贈,是否意味蜜月期過後收費會更高? 那麼另外10隻永明集成的基金有沒有管理費回贈? 

 

更令筆者有疑惑的是通知內的這句: 備註(2) 實際基金管理費是重組後向計劃成員收取的管理費,已考慮到即將推出之eMPF可能對永明集成信託計劃及永明彩虹計劃下成分基金現行水平的基金管理費所帶來之任何影響。

 

筆者的問題是: 實際基金管理費的下降是因為即將推出之eMPF? 難道2023年8月合併之日eMPF就推出了嗎? 

 

筆者未能於永明的計劃合併通告內看到永明如何實際地將彩虹計劃的收費下調到現時永明集成的水平,尤其現時永明彩虹於股票,債券及混合資產基金類別的 FER 大幅高於永明集成 (見上表),亦看不到彩虹計劃的章程有任何修改,筆者搞不清什麼叫實際基金管理費基金管理費就是基金管理費,沒有什麼實際或不實際,然後又在實際基金管理費之中加入上限為xxx%連筆者這樣緊貼強積金動向的人都不明白,是否即是下降永明彩虹的基金收費呢? 是的話就要對彩虹計劃的章程作出修改及對成員作出通知

 

 

只有經審計師核實基金帳目後的「基金開支比率」(FER)才是計劃成員的實際支出。

 

以往同樣情況出現於宏利的計劃合併,宏利的做法是一刀切降低新計劃的收費與舊計劃睇齊,而不是搞小動作什麼一年的管理費回贈去魚目混珠

 

現時只見有通知由永明發出通知永明集成的成員,為何沒有通知去知會永明彩虹的成員有人加入並且降低收費? 讓人感覺整個做法是有些古怪,想一邊不降低對原彩虹計劃的收費,又想一邊說自己降低了合併後針對舊永明集成計劃成員的收費,以通過積金局審批

 

 

 

 

小結

 

永明是次的合併是完全不改變永明彩虹計劃的情況下完成,尤其在保證及混合資產基金類別選擇減少, 回報不及, 個別基金收費或可能更高的情況下成功通過積金局的審批,這與過往於匯豐(恒生)宏利的合併時大幅增加基金數量及大幅下降收費不一樣

 

「基金開支比率」(FER)是每年經審計後更新的實際收費數字,希望合併一年之後的永明彩虹「基金開支比率」(FER)是真的低於永明集成合併前的,到時大家將永明彩虹「基金開支比率」(FER)與本文的合併前收費表對比一下,看看是否真的有實際下降,以釋除筆者的疑慮。

 

唔明點解積金局今次會咁順灘批準有冇其他背後原因呢? 會唔會同eMPF 有關?